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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期初、中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的通知


招生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湖北省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以提高技术转移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技术经理人队伍专业性,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部中心)将在十堰开展2025年第二期初、中级技术经理人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日

  培训地点:十堰市工人文化官3楼会议室(十堰市茅箭区公园路2-8号)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部中心)湖北技术交易所

  承办单位:湖北省技术市场协会

  协办单位:十堰市工人文化官


  三、培训对象

     1.技术转移及相关机构从业人员;

  2.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和成果转化人员;

  3.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科技创新、技术转移、政府业务部门负责人;

  4.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创新服务部门工作人员;

  5.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6.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的人员;

  7.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8.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

  9.对技术经理行业感兴趣的在校大学生。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师资、教材、考试、取证、学习平台、活动组织等,初级班(线上)1000元/人、初级班(线下)1500元/人、中级班 3500 元/人。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线下课程学习,通过线上考试,中级学员还需提交案例分析报告一份,考核通过的学员方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2.报名中级班课程的学员须取得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初级技术经理人结业证书;

  3.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高校科研院所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科技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科技园区中高层管理人员、政府管理部门处级以上负责人及其他相关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可报名参加初中级连修班;

  4.课程安排在授课前告知,具体课程以具体通知为准;

  5.培训期间,参加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服从统一管理,不得组织和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6.培训期间住宿及交通等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

  7.参加报名的学员于11月4日前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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